近日,在浏览今日头条时,我偶然间发现了一篇引人深思的帖子——《“弱者活该被欺负”:社会达尔文主义,为何一定是错的?》。作者的观点我深表赞同,但认为其探讨尚显浅薄,未能触及问题的核心。因此,我决定就这一话题,发表一些更为深入的个人见解。

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一将达尔文进化论中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原则强行套用到人类社会的理论,其本质不过是“慕强”心态的一种学术包装。所谓“慕强”,表面上是对强者的崇拜,实则是对弱者的欺凌与忽视,是欺软怕硬、势利眼的另一种表现,甚至可以称之为一种奴性的体现。这种心态,在历史的长河中屡见不鲜,却从未真正得到过正面的评价。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便有着“慕强”的传统。从尧舜周公到秦皇汉武,从唐宗宋祖到当代的马云,强者的光环总是那么耀眼。然而,这种光环的背后,却隐藏着对弱者的无情碾压。马云在得势之前,曾被人视为骗子,四处碰壁;而一旦得势,他的话语便成了真理,全国人民竞相追捧。这种反差,正是“慕强”心态的生动写照。
更令人深思的是,当强者一旦沦为弱者,便会遭到墙倒众人推的命运。四人帮倒台后,全国8亿人一起控诉其罪行,但其中又有多少人是真正的无辜者?又有多少人曾在文革期间,像张志新那样勇敢地反抗强权?如果当时的中国有千万个张志新,造反派和四人帮或许就不会那么嚣张,文革也不至于持续十年之久。
社会达尔文主义,其主张将自然界的丛林法则应用到人类社会中,但这一逻辑并非外来品。中国自古以来便有着“成王败寇”的传统,这一逻辑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然而,与社会达尔文主义稍有不同的是,“成王败寇”只认结果,不讲任何法则。无论手段多么卑劣,只要夺取了最高权力,便是成功者,便是强者。
在这种逻辑下,失败者连弱者都不是,而是大逆不道,必须诛杀九族。这种极端的思维方式,与儒家思想所倡导的仁义道德背道而驰。然而,在中国历史中,儒家思想往往只是表面上的主导思想,实际上,丛林法则才是真正的潜规则。
我想强调的是,我们所谓的“慕强”对象,是否真的是强者?改革过程中的倒霉蛋,是否真的是弱者?即便他们真的是弱者,我们是否应该说他们活该倒霉?在肮脏龌龊的环境中,蛆虫的适应生存能力最强,但这并不意味着蛆虫就是强者。
以比尔·盖茨为例,他的成功固然离不开努力,但运气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出生在1955年,恰好赶上了个人电脑的第一波浪潮;他上的私立高中提供了当时全美国唯一一个给学生提供免费的、无限的、能够即时看到运算结果的计算机终端;他退学创业时,正赶上IBM需要个人电脑的操作系统……这些偶然因素,共同构成了他成功的基石。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否认,像他这样的工作狂和天才少年很多,但成功的却只有一个。

因此,我们在评价强者时,应该更加客观和全面。不要只看到他们的成功和光环,而忽视了他们背后的运气和偶然因素。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弱者的困境和付出,不要轻易地说他们活该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