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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鄞州区惠风书院411班 章堇言最近我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合上书的那一刻,我的心里暖暖的。这是一个关于友情、勇气和寻找自我的故事,让我跟着小蟋蟀柴斯特一起,在繁华的纽约时代广场经历了一场难忘的冒险。《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主人公是一只出生在康涅狄格州的草原蟋蟀——柴斯特。它因为贪吃,意外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乡下来的柴斯特第一次出远门,就来到了世界上最繁华的地方。幸运的是,它结识了老鼠塔克和猫咪亨利。我最喜欢它们三个在排水管里开派对的样子:塔克把自己攒的钱都拿出来买好吃的,亨利安安静静地舔着冰淇淋,柴斯特就站在火柴盒上唱歌。最让我感动的是三个小伙伴之间的友情。当柴斯特遇到困难时,塔克会拿出自己攒了很久的钱帮它弥补过错;亨利虽然话不多,却总是在关键时刻给出温暖的安慰,它们像家人一样互相支持。这让我明白:真正的友情不分种类,只要彼此真诚,相互帮助,就能成为最好的伙伴。柴斯特拥有惊人的音乐天赋,从地铁站到卡耐基音乐厅,它的演奏让“整个城市都安静下来”。但最让我佩服的是,当柴斯特成为纽约有名的“音乐家”时,它却选择回到家乡。因为它知道,比起繁华的城市和掌声,自己更想念乡下自由的生活和熟悉的自然之声。我们或许也曾像柴斯特一样面临选择,希望我们都能像柴斯特一样,勇敢地听从内心的声音,无论外界如何变化,只要心中有梦,脚下就有路。现在,每次在路边听到清脆的虫鸣,我都会想:是不是也有一只蟋蟀在唱着属于它自己的歌?指导老师:王虹雯欢迎投稿欢迎投稿亲爱的小记者们,你也想让自己的文章公开发表吗?那么,赶紧联系你的小记者老师进行投稿吧!也许有一天,你和你的老师、同学们,就能看到你发表的文章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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