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中国现代文学观念的起源与发展时,梁启超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无疑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文本。相较于晚清时期,该文与五四一代的思想关联更为紧密,不仅为新文学的建设提供了思想与逻辑的起点,更奠定了中国现代文学观念的基础。

梁启超在文中对小说文体特征的重新认识,特别是其提出的“移人”特性,以及基于此的小说书写内容与功能实现,后来被周氏兄弟、陈独秀、胡适等新文学先驱所借鉴与分享。这一认识不仅突破了传统对小说文体的通俗性理解,更将其提升到了时代启蒙工程的高度,为文学在独立作用中提供了切实方向。
梁启超通过“薰”“浸”“刺”“提”四力的阐释,构筑了以“情感”为纽带的作者—读者、写作—接受共同体。这一理论不仅揭示了文学“移人”的深层特性,更为文学在时代变革中发挥独立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撑。它标志着中国现代文学观念从传统的雅俗之争中走出,开始探索文学形式与内容表达的复杂关系。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梁启超在文中对小说文体特征与书写内容的分而论之,开启了中国现代文学发生进程中文学形式与内容表达之间复杂关系的序幕。这一思想进路为后来胡适与陈独秀在文学主张上的分歧,以及俗语白话与欧化白话之间的争论,埋下了伏笔。
尽管梁启超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在开篇提出了“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的论断,但我们对该文意义的理解不应仅局限于此。实际上,该文“启下”的意义较诸“承前”要更为显著,即其与五四一代的思想关联更为紧密。
文章中提出的问题,包括对小说文体特征的重新认识、小说书写内容的别择与功能实现等,后来成为新文学阵营内部对于新文学不同探寻的思想与逻辑起点。从这个角度说,梁启超的这篇文章真正可以称得上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奠基意义的作品。
《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发表于1902年11月梁启超新创办的《新小说》创刊号上。在此之前,梁启超已通过《新民丛报》系统地宣扬其“新民”理念。将“新小说”与“新民”联系起来考察,并非基于小说接受面广、通俗易懂的基础之上,而是对小说文体地位与功能的深刻洞察。
晚清以来,尽管小说作为一种文体的地位有所提升,但在精英知识分子眼中,它仍被视为街谈巷语的小道,一种通俗的、大众化的文体。然而,正是这种通俗性、大众化的特性,使得小说在启蒙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严复和夏曾佑在《国闻报》上发表的《本馆附印说部缘起》中即强调了小说“入人之深,行世之远”的特点,以及其在“使民开化”方面的独特作用。

即便到了1903年,鲁迅在所译《月界旅行》的《辨言》中仍持类似观点,认为通过小说可以“析理谭玄,浸淫脑筋,不生厌倦”,并“获一斑之智识,破遗传之迷信,改良思想,补助文明”。这些观点都进一步印证了梁启超小说观的前瞻性与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