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书页时,窗外的雨正淅淅沥沥敲着玻璃。我忽然想起福贵牵着老牛走在田埂上的背影,那件洗得发白的粗布衫被风吹得鼓起来,像片随时要飘走的枯叶。可他偏生走得稳当,每一步都踩得实实的,仿佛脚下不是泥泞的田地,而是他这一生走过的所有沟沟坎坎。
第一次读《活着》是在大学图书馆。那时我正为实习面试焦头烂额,觉得人生简直糟糕透顶。可当看到福贵从纨绔子弟变成佃农,从儿孙满堂到孑然一身,我竟渐渐忘了自己的烦恼。原来有人能把"倒霉"活成一种常态,却还能在黄昏时给老牛讲自己的故事——那声音轻得像片羽毛,却偏偏落在我心里,沉甸甸的。
去年冬天回老家,在火车上重读这本书。邻座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用布满皱纹的手剥着橘子。当读到家珍拖着病体也要下地干活时,我下意识看了眼老太太的手——那双手和书里描写的何其相似,指甲缝里嵌着洗不净的泥,指节粗大得像老树根。她忽然抬头冲我笑:"姑娘,这橘子甜得很。"我愣了下,接过橘子时触到她手心的茧,突然就明白了福贵为什么能活下去——活着本身就是种本能,像野草在石缝里也要钻出来晒太阳。
最让我揪心的是有庆死的那段。余华写他"跑着去学校,跑着去割草,跑着去喂羊",多鲜活的孩子啊,最后却因为抽血没了。我抱着书哭得喘不过气,老公在旁边笑话我:"至于吗?不就是本书。"可他不懂,福贵抱着儿子尸体往家走时,我心里也跟着下起了雨。那雨落在1950年代的土路上,也落在2020年代我的书桌上——原来悲伤是会穿越时空的,只要还有人记得怎么痛。

上个月在菜市场看见个卖菜的老头,蹲在角落里守着半筐蔫了的青菜。他穿着和福贵相似的蓝布衫,脚边放着个掉了漆的搪瓷缸。我买了把青菜,他非要塞给我两根葱。我们谁都没说话,但我知道他也在"活着"——可能为着给孙子攒学费,可能为着等远行的儿子回家。这世上有多少个福贵啊?他们不写日记,不发朋友圈,却把日子过得比任何小说都惊心动魄。
现在我的书桌上总摆着个陶制小牛,是去景德镇玩时买的。每次看到它,就会想起福贵和他的老牛。生活从来不会温柔相待,但我们可以选择温柔地活着——像福贵那样,把苦日子嚼碎了咽下去,还能在田埂上哼两句走调的小曲。这大概就是余华想告诉我们的:活着不是挣扎,不是妥协,是明知生活会捅你刀子,却还要转身给它个笑脸的倔强。
雨停了,阳光透过云层斜斜地照进来。我摸了摸小牛的脑袋,突然觉得活着真好——能哭能笑,能感受冷暖,能在别人的故事里看见自己的影子。这大概就是《活着》给我的礼物:它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福贵,都在用最朴素的方式,写着属于自己的生命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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