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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福贵的故事里,我看见了光

    合上书页那刻,窗外的蝉鸣正撕扯着盛夏的空气。我盯着封面上“活着”两个字,突然想起上周在菜市场看见的老太太——她蹲在鱼摊前,用布满裂口的手指戳了戳鳃部泛红的鲤鱼,抬头问:“这鱼新鲜吗?”老板说“刚死的”,她摇摇头走了。那一刻她佝偻的背影,和福贵扛着铁锹走在田埂上的样子,在我脑子里重叠起来。

    余华写死亡太轻了。家珍走时是“躺在床上,眼睛闭着,嘴角还带着笑”,有庆死时“脑袋歪在一边,头发上沾着草屑”,凤霞出嫁那天的红袄子,后来裹着她的尸体被抬回来。这些场景像钝刀子割肉,不疼,但后劲大。我翻到有庆给校长献血那章,突然想起小时候养过的兔子。那天它突然不动了,我蹲在笼子前哭,我妈说“死了就死了呗”,可我就是觉得,它昨天还舔我手指头呢。

    福贵最让我难受的,是他总在笑。儿子死了他笑,女儿死了他笑,妻子死了他还笑。有次他蹲在坟头和家珍说话,说“家珍啊,我种了二亩地,今年雨水好,玉米长得高”。读到这里我差点把书扔出去——他怎么还能想着种地?后来才明白,人活到最后,连悲伤都成了奢侈品。就像我爷爷,奶奶走后他照样每天六点起床打太极,只是太极拳打得越来越慢,像在和空气较劲。

    在福贵的故事里,我看见了光
    图1: 在福贵的故事里,我看见了光

    书里最扎心的是“活着”本身。福贵年轻时赌钱输光家产,我以为他要开始逆袭了,结果没有;他当壮丁被抓走,我以为他要当英雄了,结果没有;他儿子有庆跑得快,我以为这孩子能有出息,结果没有。余华把所有可能的转折都掐灭了,只留下最朴素的生存。这让我想起去年冬天,我在地铁站看见个拾荒老人。他穿着破棉袄,手里攥着个空矿泉水瓶,突然对着玻璃幕墙整理头发。那一刻我突然懂了——活着不需要理由,活着本身就是理由。

    现在每次路过菜市场,我都会多看两眼那些蹲在摊位前的老人。他们有的数着零钱买青菜,有的和摊主讨价还价,有的只是坐着晒太阳。以前我会觉得他们可怜,现在不了。他们和福贵一样,都在用最笨拙的方式和这个世界较劲。就像我楼下王奶奶,儿子在国外,她每天雷打不动地跳广场舞,有次摔断了腿,出院第一件事还是去广场报到。她说:“跳不动就站着看,看着看着就又想跳了。”

    合上书好几天了,福贵牵着老牛走在夕阳里的画面还在脑子里晃。我突然想起小时候在农村,见过一头老黄牛。它眼睛浑浊,走路慢腾腾的,可每到春耕时节,还是会被套上犁耙。主人一边抽它一边骂:“懒东西!”它不吭声,只是把头埋得更低,继续往前走。现在想来,那头牛和福贵多像啊——都被生活抽得遍体鳞伤,却还是倔强地活着。

    窗外的蝉还在叫,我起身倒了杯水。水杯碰到桌面的瞬间,突然觉得“活着”这两个字,其实挺温暖的。它不像“成功”“幸福”那么沉重,就像一杯温水,不烫也不凉,刚好能暖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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