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手机屏幕时,指尖还残留着那句“献出父亲留下的宝剑与自己的头颅”的寒意。窗外的雨丝斜斜地划过玻璃,像谁用指甲在刮擦什么,又像某种未说出口的呜咽。我忽然想起小时候,邻居家的小男孩被大孩子抢走了玩具,蹲在墙角用树枝在地上划拉,划出的沟痕比他的眼泪还深。
鲁迅写宴之敖者提着眉间尺的头颅走进王宫时,我总觉得那画面像极了小时候见过的走街串巷的卖艺人。他们提着铜锣,吆喝着“看绝活啦”,可掀开布帘,里面藏着的是比绝活更锋利的东西——是血,是痛,是连自己都说不清的执念。眉间尺把头颅交给黑衣人的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原来复仇不是挥刀砍向别人,而是先把自己的心剖出来,放在火上烤,烤得滋滋作响,烤得连自己都认不出那是自己的心。
小时候总以为,复仇是快意恩仇的。看武侠片里的大侠,一剑刺穿仇人的咽喉,血溅三尺,观众席里会爆发出叫好声。可鲁迅偏不这么写。他让宴之敖者和国王的头颅在金鼎里互相撕咬,让看客们分不清哪颗是仇人的,哪颗是复仇者的。这让我想起前年冬天,在老家看到两个老人打架。一个抡着拐杖,一个抓着对方的衣领,最后都跌进路边的泥沟里,浑身是泥,谁也认不出谁。围观的人笑,我也跟着笑,可笑着笑着,突然觉得喉咙发紧——那两个泥人,年轻时或许也曾经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吧?
鲁迅写复仇,总爱写那种“同归于尽”的结局。宴之敖者和国王的头颅在金鼎里烂成一堆,看客们分不清谁是谁,最后只能用竹竿挑着,当作笑话传。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和邻居家的小男孩打架。我们互相揪着头发,在地上滚作一团,最后都弄得灰头土脸,被各自的妈妈拎回家。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着窗外雨打芭蕉的声音,突然想:如果当时我们其中一个人松了手,是不是就不会弄得这么狼狈?可第二天早上,我们又在巷口碰见了,他手里拿着新买的玻璃弹珠,我兜里揣着妈妈给的水果糖,好像昨天的事根本没发生过。
可复仇真的能像小孩子打架那样,说忘就忘吗?鲁迅在《铸剑》里给出的答案,冷得像冬天的井水。眉间尺的父亲被国王杀害时,他才三岁。三岁的小孩能记住什么?可十八年后,他依然提着父亲留下的宝剑,踏上了复仇的路。这让我想起去年在公交车上遇到的一个老人。他手里攥着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是个年轻的女人,眉眼和他很像。他说那是他妹妹,五十年前被人拐走了,他找了她五十年。我问他,找到又能怎样呢?他沉默了很久,说:“总得有个交代。”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复仇有时候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心里那个“总得有个交代”的执念。

鲁迅写宴之敖者时,总让我觉得他像是在写自己。那个黑衣侠客,既是复仇的执行者,也是鲁迅自我内心的映射。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学骑自行车。总是摔跤,膝盖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可还是倔强地爬起来,继续骑。后来终于学会了,却再也没骑过那辆车——因为学会的那一刻,骑车就不再是挑战,而是变成了日常。复仇大概也是这样吧?当复仇变成了一种执念,它就不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证明自己还能“骑”下去,还能“痛”下去,还能“活”下去。
可“活”下去又怎样呢?鲁迅在《铸剑》的结尾,让看客们把金鼎里的头颅当作笑话传,让复仇的悲剧性被消解在人们的笑声里。这让我想起前年冬天,在老家参加的一个葬礼。死者是个老人,一辈子没娶过媳妇,无儿无女。葬礼上,人们说说笑笑,吃着瓜子,聊着家长里短,好像死的那个人和他们毫无关系。我突然想: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会不会也这样?被人们当作笑话传,被时间冲淡,最后连我自己都忘了自己曾经活过?
窗外的雨还在下,雨丝打在铁皮屋顶上,叮叮咚咚的,像是谁在敲着什么。我忽然想起《铸剑》里那个金鼎,鼎里的头颅互相撕咬,鼎外的看客哈哈大笑。原来复仇最残酷的地方,不是死亡,而是连死亡都无法让一切结束。眉间尺的头颅在鼎里咬着国王的头颅时,会不会也在想:如果当初我没有选择复仇,现在会不会正躺在母亲的怀里,听她哼着摇篮曲?
可人生没有如果。就像我此刻坐在桌前,听着窗外的雨声,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却再也回不到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鲁迅在《铸剑》里写复仇,写死亡,写灵魂的挣扎,可最后留给读者的,却是一地鸡毛的苍凉。就像此刻的我,合上手机,望着窗外的雨,突然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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