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读后感
  • 新时代环境法学新视野:吕忠梅教授深度解读生态文明思想

    引言:环境法学研究的新篇章

      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负责人吕忠梅教授的引领下,一场关于新时代环境法学研究的深刻探讨在《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办的“新时代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座谈会上展开。吕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底蕴和独到的见解,为我们揭示了新时代环境法学研究的新方向与新思考。

    新时代环境法学新视野:吕忠梅教授深度解读生态文明思想

      本文基于吕忠梅教授在座谈会上的演讲内容,经过精心整理与编辑,旨在为广大环境法学研究者及爱好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的学习与交流平台。

    一、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法治解读:生态文明思想的新高度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引发了广泛关注。此次大会不仅是中国首次以中共中央名义召开的环境保护盛会,更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吕忠梅教授在深入研读讲话及会议文件后,指出这一思想从战略高度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大计,深入阐述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意义。

      吕教授强调,习总书记的讲话不仅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更彰显了其历史性、时代性、哲学性、理论性、实践性和全球性的特点,构建了一个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

    二、生态文明体系: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转型

      在吕忠梅教授看来,习总书记首次提出的“生态文明体系”概念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一体系包括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制度体系以及生态安全体系五大方面,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向生态文明的全面转型。

      吕教授进一步解释道,生态文明体系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绿色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勾勒出了美丽中国的总蓝图,更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建设提供了基本路径。

    三、“美丽中国”目标的新要求:从环境质量到全面发展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两个阶段及其目标。吕忠梅教授指出,习总书记在此次讲话中对第二阶段目标提出了更明确具体的要求,即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与第一阶段更多强调环境质量本身不同,第二阶段目标更加全面和丰富,涵盖了生态文明水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多个方面,尤其是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相结合。

    四、生态文明建设的六大原则:绿色发展的行动指南

      吕忠梅教授详细阐述了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六大原则。这些原则包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吕教授强调,这些原则与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部论述、科学论断及其思想内涵、内在逻辑相一致,为绿色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

    五、环境法学研究的新挑战与机遇

      面对新时代环境法学研究的新需求,吕忠梅教授提出了构建新时代环境法学基础理论、明确研究重点领域以及注意研究问题等建议。她指出,环境法学研究应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和应用。

    新时代环境法学新视野:吕忠梅教授深度解读生态文明思想

      同时,吕教授也鼓励广大环境法学研究者积极投身实践,将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相结合,为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7219790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eng97.com/duhougan/2320.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