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到第三十一回时,我正咬着冰棍看武松血溅鸳鸯楼。窗外的蝉鸣突然安静下来,书页上的字迹都跟着发烫。武松提着滴血的刀,在月光下踩着青石板路狂奔,那画面像极了小时候看的连环画,可这次我注意到他脖颈上的汗珠——原来英雄也会慌张啊。以前总觉得“快意恩仇”四个字轻飘飘的,现在才明白,当一个人被逼到绝境,连喘气都带着血腥味时,所谓的“快意”不过是刀尖上最后一点尊严。

张都监府里那场戏看得我直揪床单。武松躲在屏风后,听见玉兰姑娘喊“有贼”,手指头抠进木框里,指甲缝都泛着青。这时候他该多矛盾啊?前脚刚把玉兰当妹妹,后脚就听见她帮着设局。我忽然想起上周被同桌诬陷偷橡皮的事,虽然老师最后查清了,但那几天我走路都低着头。原来不管在哪个年代,被人往心窝里捅刀子的滋味都一样疼。武松后来杀红了眼,连丫鬟都没放过,我合上书愣了好久——仇恨真的能让人变成怪物吗?

最让我意外的是施恩。这个孟州牢城的管营,开头总让我觉得油滑世故。可当他捧着酒肉去给武松送行,说“哥哥此去,生死未卜,这碗酒权当饯行"时,我突然看清了他眼里的水光。原来江湖不全是打打杀杀,也有这种笨拙的真心。就像我转学时,班上那个总抄我作业的男生,居然塞给我一包彩虹糖,说"以后没人给你挡粉笔头了"。这些细碎的温暖,反而比那些大场面更让人记一辈子。现在每次看到施恩在酒肆里忙前忙后,我都忍不住想笑——原来再混不吝的人,心里也藏着块软乎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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