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翻完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整个人像被扔进洗衣机里转了三圈——不是晕,是那种被各种情绪、画面、声音搅成一团,又慢慢沉淀下来的复杂感。你说这书咋就这么神奇?明明讲的是一家人给母亲送葬的破事儿,可读着读着,就像跟着他们一起翻山越岭,在暴雨里摔跤,在泥潭里打滚,连呼吸都跟着急促起来。

最绝的是福克纳的写法。他不用第三人称上帝视角,而是让每个角色轮流当“主角”,用他们的内心独白推进故事。就像你坐在火炉边,听大女儿艾迪抱怨婚姻,听二儿子达尔冷静分析,听小儿子瓦德曼像个孩子似的胡言乱语——每个人说的都是自己的版本,可拼起来,却是一幅完整的、乱糟糟的、又真实得吓人的家庭画像。我读到艾迪那段“活着就是受罪”时,差点把书摔了——这女人也太丧了吧!可转念一想,她一辈子被困在农村,丈夫酗酒,孩子叛逆,可不就是活得像具行尸走肉吗?福克纳厉害就厉害在这儿,他不评判,只呈现,让你自己去琢磨,去心疼,去愤怒。
说到意识流,这书简直是“意识流”三个字的活字典。达尔的章节最典型——他的思维像脱缰的野马,一会儿想母亲下葬的事,一会儿跳到童年记忆,一会儿又突然分析起人类的愚蠢。我刚开始读时,差点被绕晕,可慢慢就上瘾了。那种感觉,就像你跟着达尔一起在意识里漂流,时而清醒,时而恍惚,时而被某个细节刺痛,时而又被一段荒诞的比喻逗笑。比如他形容母亲的棺材“像艘船,载着所有人的秘密”,这比喻太绝了,既诗意又残酷,让人忍不住反复咀嚼。

不过,这书最打动我的,还是它对“人性”的刻画。这一家人,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艾迪冷漠,可她对小儿子瓦德曼的爱又那么深沉;达尔冷静,可他最后却因为“弑母”的念头被送进精神病院;瓦德曼傻乎乎的,可他对母亲的爱却最纯粹,甚至在母亲下葬时,他坚持要“把妈妈和鱼一起埋”——因为在他心里,妈妈和鱼一样,都是他最珍贵的东西。福克纳不美化任何人,也不丑化任何人,他只是把他们的脆弱、自私、善良、疯狂,全都摊开在你面前,让你看到:原来人性就是这么复杂,这么矛盾,这么让人又爱又恨。
合上书那晚,我躺在床上,脑子里全是达尔那句“我们在苦难中出生,在苦难中成长,在苦难中死去”。这话听起来太丧了,可仔细想想,又何尝不是真相?生活哪有那么多圆满?大多时候,我们都是在泥潭里打滚,在黑暗里摸索,在绝望里找一丝光。可福克纳没让我们绝望到底——他让达尔在精神病院里继续思考,让瓦德曼继续相信“妈妈和鱼在一起”,让这一家人,哪怕再破碎,也还在努力活着。这大概就是文学的力量吧——它不给你答案,却让你在别人的故事里,看到自己的影子,然后,带着一点勇气,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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